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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银座交房日留下一纸《通知》 售楼处人去楼空 业主何时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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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5 14:21
  • 34663
  • 责任编辑:大连事长

2019年6月30日,对于购买了颐和银座的业主来说本该是个大喜之日,根据合约开发商将于这一天将新房交给业主。而事实是,业主没有收到新房钥匙,只得到了一张《关于颐和星海二期项目延迟交房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称,“项目总承包单位大连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涉嫌刑事案件……涉案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的本项目施工不得不暂停。受此影响,本公司无法按与各位的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在此深表歉意。

在《通知》中还说了“目前情况下包括重新开工时间、交房时间等暂时还不能明确。”也就是说,业主既不能如期验房接房,也不知道开发商何时交房,甚至连补偿也没有提及。

令人担忧的是,与客户对接的颐和银座工作人员“所有员工离职或者停职留薪”,业主失去了与开发商的交流渠道。



无法按时交房,没有任何赔偿,对接人员纷纷离职……于是在大连7月的炎炎烈日下,颐和银座业主身穿印有“大和中盛,还我房子”的服装,自发聚集在售楼处门口,可是开发商各种推脱,没有人给予他们明确的说法。



近日,事长来到颐和银座项目观察到,项目的3栋楼虽然封顶,显然达不到交付条件,也没有施工迹象,而售楼处则是人去楼空。





唯一留给我们与开发商的沟通途径只有《通知》上的那两部电话。事长拨打电话,询问关于此事下一步开发商将如何解决。开发商称,他们只会和业主交流,不会和业主以外人士的对话。

事长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询问如果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对方称可以寻找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颐和银座开发商为大连大和中盛公司,是大和房屋公司与大连中盛集团合资成立,注册资金33亿元人民币。据相关媒体报道称,大和房屋公司总部在今年3月收到大连大和中盛公司财务人员的报告,称公司的存款余额与帐面出现234亿日元(约14亿元人民币)的差额,还有一个投资10亿日元开发的项目,在未经大和房屋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售给客户。大和房屋公司已经向大连市警方报案,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准备起诉3名中国人高管,并将中止与大连中盛集团的合资。

那么对于花了真金白银的颐和银座业主来说,何时才能真正入住新房呢?颐和银座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烂尾楼?只有时间能给我们答案。

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购房者可以一同起诉银行,要求解除其与银行之间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关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被解除后,开发商已收受的购房款的本金、利息退还给购房者,购房者因抵押贷款支付的利息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剩余欠付的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由开发商向贷款银行承担付款责任,购房者可以不再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

本文部分照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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